【导语】:长春新区教育局将于7月13-14日在兴华学校(福源西街1355号)进行现场补报名,通过报名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新区教育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可以,但是以下情况不予受理:非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对象;提供材料不全;材料信息虚假;已经被学校录取、收到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的,原则上不再进行调配,请勿重复进行现场信息登记。
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材料:
(一)持有居住证
1.户籍证件: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少年页复印件(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双方均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明证件:
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暂未办理下来的,提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须有派出所签章)。
(二)在新区实际居住的九台区、双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证件: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少年页复印件(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双方均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件(实际居住):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分别提供
(1)在新区购房已备案:提供产权证或已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第2—8、16页)、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方式:关注“吉事办”微信公众号,通过“专项服务”中的“不动产”进行“个人住房查询”、打印)
(2)在新区购房未备案:提供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在新区租房实际居住: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可同时提供其他实际居住证明,如近半年水、电、物业费缴费凭据等,能证明实际入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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