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只跑一次”改革推行后,交警支队经过努力,实现了“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群众和企业,三大类45项交管业务办理全部实现了“只跑一次”办结,实现了100%“只跑一次”。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分享改革红利,提升获得感和满意度,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据市政府《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我的只跑一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长春市公安局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研究确定了交警支队全面推进车驾管窗口服务“只跑一次”改革的专项行动主题,将45项交管业务纳入了“只跑一次”改革范畴,进一步提升我市交管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此方案。
目前,车驾管窗口服务现已做到了一门办事,从受理、审核、审批已经实现一窗办理。
从“只跑一次”改革推行后,交警支队经过努力,实现了“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群众和企业,三大类45项交管业务办理全部实现了“只跑一次”办结,实现了100%“只跑一次”。在这45项交管业务中,车驾管业务类共39项、违法驾驶人培训学习类共5项、道路通行审批类1项。
全部在办业务中,只有一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不能实现“只跑一次”,即“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事项。依据《机动车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中的相关规定,车管所在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一日内为申请人核发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同时,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参加科目二考试预约至少需要十日,参加科目三预约至少需要二十日(根据申请人所申请的车型决定),整个驾驶证申领过程一次并不能全部办结。
同时,为更好地实现“只跑一次”标准,未来,相关部门还特意强调了将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监管。将车驾管中心的办事大厅设为政务大厅分厅,全部业务办理过程接受长春市政务中心统一监管。
(二)规范事项。对车驾管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在法律法规和部令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对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合理简化,制作可以实现“只跑一次”办结的业务清单,公开向社会发布。完成市政府《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中“一次跑动”审批服务事项达到90%的要求。
(三)一窗受理。所有审批事项实现一窗无差别受理,群众办事只排一次队。
(四)强化服务。全面检查业务流程,进一步完善业务指南和网络功能,统一对外服务渠道的相关内容,方便查询和咨询。开展窗口服务纪律再教育,坚决杜绝“冷、硬、横、推、推”和“吃、拿、卡、要”等违纪现象,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着装和言行,遵守工作时间,强化服务意识和规范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窗口工作人员要对证件材料提供齐全的群众和企业给予一次性办理业务。对于证件材料提供不齐全、按业务办理规定不符合办理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证件资料。
(五)系统对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全力做好业务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力争早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努力推进业务“一网通办”工作。
(六)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介,宣传交管业务“只跑一次”改革举措,扩大社会知晓面,让群众和企业了解办理哪项业务需要提供齐全哪些手续,才能一次办理,为群众提供有效指导帮助。积极寻求企业和群众的广泛参与,主动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七)充分吸纳群众意见建议。结合6月28日群众进大厅活动,并充分听取并吸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强化网上服务,减少排队等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