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长春市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啦!集中预缴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2023年9月26日,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2024年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集中缴费期限
2024年长春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照护险个人缴费部分与居民医保费同步征收,在缴纳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
集中预缴期内完成居民医保缴费(含新参保)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90日内出生新生儿、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其他享受医疗救助参保资助政策的困难群体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其他居民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
缴费标准
1.成年人、学生儿童个人缴纳390元(含10元照护险)
2.长春市城乡特困人员个人仅需缴纳10元照护险。
3.长春市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因病纳入监测范围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150元参保资助,参保资助在缴费时体现,个人仅缴纳240元(含10元照护险)。此外,以上人群由我市各级财政给予每人140元参保补助,我市各级财政补助按照“先缴后补、缴补分离”的原则执行,在缴费时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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