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发布《长春市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公告》,其中科研教育用地100公顷。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发布《长春市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公告》,其中科研教育用地100公顷。长春市以下区域将列入科研教育用地范围。
为深入落实市委第十三届三次全体会、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全市经济工作会、全市项目建设和服务业发展暨招商引资大会等重要会议关于全市发展总体布局的要求,充分体现土地要素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作用,结合过去三年全市用地需求实际,制定2018年度市区供地计划,现予公告。
2018年度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经营性用地600公顷,工业仓储用地700公顷,棚户区项目用地15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5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50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80公顷,特殊用地5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0公顷,科研教育用地100公顷,养老服务设施用地100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30公顷,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地20公顷,旅游用地100公顷。双阳区和九台区按照县级管理权限,自行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长春市区2018年科教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区域 | 地块四至 | 总面积 |
绿园区 | 东至中海景阳公馆、西至丁三十三路、南至南阳路、北至南阳北路 | 7.2 |
绿园区 | 东至长春星宇房地产有限公司、南至长春星宇房地产有限公司、北至长春星宇房地产有限公司、西至翔运街 | 0.5495 |
二道区 | 东至金达街,南至净月区交界,西至净月区交界,北至耕地 | 44.17 |
新区 | 超然街以东,宜居南路以北,利阳养老院以南,体育健康指导中心以西 | 6.3 |
新区 | 丙十八路以南,丙十九路以北,超强西街以东,超强街以西 | 6.7 |
新区 | 丙十九路以南,规划住宅用地以北,超强西街以东,超强街以西 | 5 |
新区 | 102国道以北,创新路以北、华光街以东 | 4 |
新区 | 超达大路以北,中展龙翔三期 | 1 |
新区 | 盛北大街以西科教用地 | 3.2 |
新区 | 地理路以南,盛北大街以东 | 52.6161 |
新区 | 沂水大街以东、紫金山路以南、海河街以西、天目山路以北 | 9.1923 |
新区 | 文竹路以南、玫瑰街以东 | 0.9312 |
新区 | 沂水大街以东、紫金山路以南、海河街以西、天目山路以北 | 9.6085 |
新区 | 文竹路以南、启航街以东 | 2.1546 |
新区 | 北至长德大街、南至长德甲一路、西至长德乙二街、东至长德甲一街 | 33 |
新区 | 南至长德乙一路、西至长德快二街、东至长德甲一街 | 70 |
净月区 | 东至生态东街,南至丙二十二路,西至彩宇东街,北至天普路 | 1.7 |
净月区 | 东至欣和街、西至百顺街、南至千朋路、北至南四环路(102)国道 | 2.0 |
净月区 | 东至荣汀路、西至祥渌街、南至云友路、北至千朋路 | 2.8 |
净月区 | 生态东街以西、天普路以南 | 1.5 |
净月区 | 万科城45号地以东、丙九路以南、丁三街以西、银杏路以北 | 2.4 |
净月区 | 空地以东、规划乙一路以南、丁五街以西、空地以北 | 0.6 |
净月区 | 临河街以东、台湾富得林曼哈顿中心项目用地以南、丁十三街以西、丙二十路以北 | 3.7 |
净月区 | 长春水利电力学校校区(一期)以东、净乙六路以南、梧桐街以西、丙四十五路以北 | 10.0 |
净月区 | 临河街以东,丁十三街以西,丙四十三路以南,丙四十五路以北 临河街以东,丁十三街以西,丙四十五路以南,丙四十六路以北 空地以东,丁十三街以西,丙四十七路以南,河道以北 | 4.0 |
净月区 | 东至丁六街;西至奈伦产业园;南至金桔路;北至规划水系 | 7.5 |
净月区 | 金河街与银阜路交汇;北至规划水系 | 4.2 |
净月区 | 东至华瀚净月公馆;西至红梅街;南至净月法院;北至省孤儿学校。 | 1.9 |
净月区 | 东至德莱鹅业;西至生态东街;南至规划绿地;北至丙十四路。 | 4.3 |
净月区 | 东至丁十二街;西至临河街; | 8.1 |
净月区 | 聚业大街与金桔路交汇处 | 0.5 |
净月区 | 生态大街以东、丙五十一路以南、丁十四路以西、新城乙二路以北 | 2.0 |
净月区 | 桥外院项目以东、金河街以南、金河南街以北、银阜路以西 | 3.0 |
净月区 | 东至轻轨中医药大学站;北至净月大街。 | 1.6 |
汽开区 | 永春河以北,君地天城项目以西 | 2.9 |
莲花山 | 东至耕地,西至雾开河大街,北至耕地,南至林地 | 40 |
说明:本年度科教用地实行总量控制,地块可调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