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省面临的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非必要,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日17时起,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2个)
朝阳区(1个):清和街道铁路社区二区16栋
农安县(1个):合隆镇于家店村韩平房屯
二、中风险区(2个)
汽开区(1个):富民街道东皇君园31栋
农安县(1个):合隆镇于家店村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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