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条件
1、当事人结婚证遗失或损毁;
2、当事人为长春市户籍居民或原办理登记的机关在长春市内;
3、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4、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5、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补办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双方户口簿原件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5、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集体户口(加盖派出所公章)原件
补办流程
1、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按要求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申请人宣誓并签字按手印。
4、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当场发放补办的结婚证。
办理地点
朝阳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1: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149号(政务中心3楼)
地址2:长春市朝阳区重庆路888号国贸喜事城5楼
南关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岭南街68号
宽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宽城区政务大厅3楼)
二道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和顺三条458号
绿园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1153号四楼
双阳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华山胡同333号
电话:84221676
九台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福临大街718号
长春新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3055号(人才市场5楼)
长春新区(北湖)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长春智慧法务区法务大厦(吉星大厦)9楼0915号
长春新区(空港)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空港开发区金港大街900号
经开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深圳街896号(经开区民生服务中心)
净月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汽开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3177号(汽开区政务中心B区3楼)
中韩示范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东侧中韩示范区政务中心2楼)
公主岭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公主岭市公主大街与西七路交汇(政府政务大厅1楼)
榆树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榆树市榆西大街6号(民政局行政综合楼4楼)
德惠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德惠市建设街德大路西侧
农安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农安县农安镇兴华路2055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每对9元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补办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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