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908元/月。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久?具体见正文。
按照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本人共同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的累计缴费年限确定:
满1年不足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3年不足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4年不足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5年不足6年的,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6年不足7年的,领取15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7年不足8年的,领取16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8年不足9年的,领取17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9年不足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10年不足11年的,领取20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11年不足12年的,领取22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12年及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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