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长春工作调转落户,需准备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职称证书或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单位介绍信。
原标题:工作调转落户
办理机构:市公安局
联式方式:长春市公安局户政大厅。长春市公安局户籍科0431-88908246;身份证管理科0431-88908250。
承诺时限:办理工作调转落户的当日办理。
事项说明:(办理流程)
1、窗口形式审核原件,留取复印件;
2、实质审核;
3、审查合格后打印户口准迁证。
资费标准:户口准迁证每张3.5元。
申报材料:
需准备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职称证书或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单位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