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长春市什么情况下撤销教师资格? 长春市撤销教师资格的情况有哪些?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2.经查实为使用假资格证书的;
3.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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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2.经查实为使用假资格证书的;
3.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等,详见正文。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于2022年1月8日至9日进行,报名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15日24时。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于2022年1月8日至9日进行。面试内容与形式详见正文。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17时。报名注意事项详见正文。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17时。现场确认时间详见正文。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12月9日公布。笔试成绩通过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报名面试。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于2022年1月8日至9日进行,现将我省面试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至16日进行。面试报名时间流程详见正文。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至16日进行。教资面试现场确认攻略详见正文。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至16日进行,报名条件详见正文。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至16日进行。疫情防控要求详见正文。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至16日进行,现将我省面试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04-10 09:15 来源:长春本地宝综合
2024-04-09 17:58 来源:长春本地宝综合
2024-04-09 17:41 来源:长春本地宝整合
2024-04-09 16: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4-04-09 15:44 来源:长春本地宝整合
2024-04-09 15:53 来源:长春本地宝综合
2024-04-09 14:02 来源:长春本地宝综合
2024-04-09 11:19 来源:长春本地宝综合
2024-04-07 15:50 来源:长春本地宝综合
2024-04-07 15:14 来源:农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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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2.经查实为使用假资格证书的;
3.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