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吉林省产假天数有180天。根据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产假等制度。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
吉林省产假天数:180天
特殊情况:
▪ 难产:增加产假15天,即180天+15天=195天产假
▪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
▪ 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相关政策】
①根据2021年12月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第7条规定:
修订完善产假等制度。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至25天。选择有条件地区或企事业单位,率先实行父母育儿假试点,实施按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每人每年休20天育儿假。
②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4月28日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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