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9月12日起,长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关于长春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政策,一文带你看懂!
一图读懂|政策解读:《长春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长住金管规字〔2023〕1号)
➤实施时间及范围
2023年9月12日起,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包含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实施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
➤开户条件及要件
(1)开户条件: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8周岁但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以灵活就业身份自谋职业的人员,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自由职业者等均可自愿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2)开户要件:①身份证原件;②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吉林银行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可正常使用的储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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