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具有绿园区户籍或吉林省内其他市、县、区户籍在绿园区常住的、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在长春市(不含双阳、九台、公主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2025长春绿园区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补领取(对象+标准+流程)
绿园区关于2025年度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通知
一、补贴人员范围及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
具有绿园区户籍或吉林省内其他市、县、区户籍在绿园区常住的、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在长春市(不含双阳、九台、公主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对2008年12月31日前,认定且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即时达到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仍处于灵活就业状态,可再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至退休。
(二)高校毕业生
1.灵活就业。具有绿园区户籍或吉林省内其他市、县、区户籍在绿园区常住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学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在长春市(不含双阳、九台、公主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2.自主创业。具有绿园区户籍或吉林省内其他市、县、区户籍在绿园区常住的、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在长春市(不含双阳、九台、公主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实际个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数额的50%,最高不超过当年个体缴费基数100%档次的1/2。
三、补贴申请时间
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可全年申报(法定节假日除外),2025年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0日,过期未申报不予受理。
四、办理地点
绿园区各街道(镇)公共保障服务科
五、提供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吉林省内其他市、县、区户籍人员提供)、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功能)、《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提供)、代申请的需提供代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相关委托材料。
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个人,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发放补贴并追回已发资金。
长春市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政策,每年度申请拨付一次,发放至居民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六、咨询电话
青年路街道:0431-88050086
铁西街道:0431-80769985
正阳街道:0431-81058948
普阳街道:0431-80765071
同心街道:0431-87081600
自立街道:0431-80539215
林园街道:0431-80881047
迎宾街道:0431-81965751
春城街道:0431-80529135
西新镇:0431-87806877
城西镇:0431-87962502
合心镇:0431-878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