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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办理残疾证用途残疾证待遇
办理条件
按照办证自愿、属地管理的原则,凡户籍在本县范围内,符合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中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等残疾人均可申领第二代《中共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注:已康复脱残达不到残疾标准的不能办理该证。
办理材料
1、本人二寸免冠白底证件照7张(各地标准不一样,有的更多,建议带8张去)。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式3份,身份证和户口簿内容不符的,须携带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各一式3份。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地点
长春市残联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1898号
电话:0431-88633478
德惠市残联
地址:长春市德惠市建设路与人民街交汇处
电话:0431-87216816
农安县残联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古城街与水源路交汇处
电话:0431-83228797
长春市双阳区残联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599号
电话:0431-8422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