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2、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办理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属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长春市榆树市宏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榆树市粮食车队南门288号
电话:0431-83074888
长春市绿园区新竹园检车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新竹花园553号
电话:0431-87945333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办理费用
1、摩托车85元/辆
2、小型汽车140元/辆
3、大型汽车160元/辆
注:不同地区的办理费用会有波动,以上费用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