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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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公民应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办理材料

本人居民户口簿,未满16周岁的还需要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受理(1天)——审批(1天)——审核制证(1天)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进行人像信息、指纹信息采集;

3、按规定日期到申领地公安机关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长春市公安局户政大厅电话地址一览表

》》长春市各区派出所电话+地址+上班时间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