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 :
五保户申请五保户供养五保户待遇
办理条件
1、持有本市常住农业户口或自理口粮户口
2、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3、无劳动能力的人
4、无生活来源的(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5、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办理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家庭自然状况、现有财产状况、家庭收入、申请原因等
(2)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
(4)残疾证明、就学证明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书等证明
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办理地点
长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
地址:皓月大路1155号
电话:87905341
朝阳区民政局
地址:前进大街1855号
电话:85109290
南关区民政局
地址:自由大路3388号
电话:85272271
二道区民政局
地址:自由大路5379号
电话:846327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从受理次日起40日内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登记发证。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退还当事人,并书面告知理由
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