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12月7日—12月29日,德惠市发放第四轮消费券,总金额为220万元。分别为医药消费券、餐饮消费券、家电消费券、燃油汽车消费券、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具体详见正文。
为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提振市场信心,着力恢复和扩大消费,助力全市经济发展。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的通知》(吉商运[2024]3号)要求,德惠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所有在德人员(含域外来德人员)发放2024年第四轮电子消费券,开展促消费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总体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12月29日。
二、消费券发放范围及主体门类
1.消费券投放范围
全体在德人员(包括域外来德人员)。
2.参与活动企业门类
全市统计在库限额以上汽车(含新能源汽车)、医药、餐饮、家电类零售企业。汽车类:德惠市商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吉林省佳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德惠市超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德惠市时利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吉林省森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德惠市弘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吉林省慧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医药类:吉林省华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德惠市国仁堂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餐饮类:德惠市儒易华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如意大酒店);家电类:德惠市盛兴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3、领取入口:点击进入
三、金额设置
发放消费券投放资金总额为220万元,设置4种类别消费券。医药消费券面额分别为10元、20元;餐饮消费券面额分别为200元、400元;家电消费券面额分别为200元、400元;燃油汽车消费券面额分别为4000元、8000元、12000元和15000元(新能源汽车消费券面额分别为5000元、9000元、13000元和15000元)。
四、消费券使用方法
(1)汽车类消费券:
消费者直接到活动商家购买新车,汽车销售企业在“德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小程序后台需上传以下资料:①付款凭证(需体现交易单号)②发票③消费者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④消费者联系方式。
注意:不能使用现金支付,只能通过微信、支付宝、刷卡等体现交易额的形式支付。
(2)医药、餐饮类消费券:消费金额至少为消费券金额5倍以上(含5倍)。例如:医药类面额10元消费券的使用条件为消费达到50元以上(含50元)。
(3)家电类消费券:面额200元消费券的使用条件为消费达到2000元以上(含2000元);面额400元消费券的使用条件为消费达到4000元以上(含4000元)。消费者直接到活动商家购买家电,家电销售企业在“德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小程序后台上传付款凭证(需体现交易单号)、消费者在店里指定位置拍摄的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消费小票。
消费者到指定的商家消费,付款时点击相应面额的消费券出示电子消费券,由商家在后台确认消费者电子消费券,德惠市电子消费券在指定消费场所十足抵用,不可以进行转让或叠加使用,每笔交易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的使用不影响同时享受商家的其他优惠活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2024长春消费券发放最新消息/汇总+发放时间+领券入口+可用商家名单+使用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