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2025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申请的对象、申请所需要的材料、申请程序等详细情况见下文。
长春毕业生租房补贴怎么申请?
根据2025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申请的对象、申请所需要的材料、申请程序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长春市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租住的住房地在长春市且按规定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年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县(市)区、开发区及以上实施、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24个月的就业创业租房补贴。
三、申报条件
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须满足的条件:
1.高校毕业生被县(市)区、开发区以下政府机关录用,具有公务员身份且未享受各级财政安家类补贴、工作地和租房地在长春市并按规定由用人单位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
2.高校毕业生与依法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和租房地在长春市,并按规定由用人单位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
3.高校毕业生与县(市)区、开发区以下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地和租房地在长春市并按规定由用人单位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
4.高校毕业生在长春市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申报人租房地在长春市;
5.高校毕业生在长春市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创业地和租房地均在长春市。
四、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高校毕业生本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
3.政府机关考录人员提供《录用审批表》;
4.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电子证;
6.自主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7.申报人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8.税务开具的租赁费发票;
9.其他佐证材料。
自 2025 年7月17日起执行,执行期为一年。执行期内如遇与以往 市级同类政策实施细则不一致,按本实施细则执行,如遇省级政 策调整,按省级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