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3张(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相片质量检测回执。
办理流程
1.本人身份证(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体检证明、本人一寸免冠照。
2.到驾驶员定点体检医院的体检科,领表→填表(贴照片)→交费→体检。
注:身高、视力、听力、辨色力、躯干和颈部、上肢、下肢。到驾驶证核发地的交警部门车管所办公大厅提交体检表,办理驾照期满换证业务。目前,城区各交警大队均可受理补换证业务。
温馨提示:驾驶证期满换证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办理地点
统一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长春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
电话:0431-87088722; 0431-87088733; 0431-85383071
长春市公安局车管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附近
电话:043185383071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费用
驾驶证工本费:10元